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廖浩欽的杏林夜話,乾癬、異位性皮膚炎

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

我所知道的上海(二)─── 交通篇。與台灣相比,上海安全多了

作者:廖浩欽醫師





酒駕,在上海已經瀕臨絕跡


「明明是酒駕撞死人,為什麼法官只輕判?」

「鞭刑!鞭刑!對酒駕,唯一鞭刑!」


我所居住的台灣,目前充斥著這樣的聲音,然後呢?酒駕一樣在撞死人,法官輕判依然在輕判。我們所要求的鞭刑呢?你傻了吧鞭刑?下輩子看有沒有。嘉義湯姆熊殺童兇人說得好,「在台灣,殺一兩個人不會死。

但在上海,我看到的不是這樣。



在駕駛人方面,目前大陸執行一個記分制度,簡單地說就是一個人在違規的時候就會記分(台灣好像叫記點,可是從來也沒看人被記點過)。一個駕駛人從領証起算一年,最多可以被記12點,若是滿12點,則必須重新上課後,再參加考試才能再開車。如果累積超過二個12點,則考試科目加重。

那麼,這12分算不算多呢?我們看看大陸是怎麼扣的分:

一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12分:

  (一)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;

  (二)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;

  (三)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;

  (四)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;

  (五)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的;

  (六)在高速公路上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

小牌開大車、酒駕、超載、事故逃逸(不管對錯)、變造車牌、高速公路危險駕駛,一次就玩完!

也就是說,不只酒駕,包括了無照、肇逃(無論對錯)、改裝車牌意圖讓你看不清照不到的、高速公路交流道開過頭倒車的,一律12分,一次就讓人不能上路,而且可以直接扣車。

那麼大陸警方是如何執法呢?大陸的臨檢相當多,我光是搭個DD打車就能遇見,幸好司機先生沒有喝酒。大陸警方一旦抓到酒駕,先拘了再說,而抓起來第一件事:沒收手機!管你是官二代還是富二代,先人間蒸發個幾天看你急不急。這也就是杜絕什麼小開什麼民代去落人關說的弊病。一個大老闆小老闆,忽然之間人間蒸發五天,這間公司會不會亂成一團?就問你怕不怕。

大陸的處罰是這樣的:

饮酒驾驶:
饮酒驾驶机动车辆,罚款1000元—2000元、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;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,罚款5000元,记12分,处以15日以下拘留,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。

醉酒驾驶:
醉酒驾驶机动车辆,吊销驾照,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,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,并处罚金;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,吊销驾照,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,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,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,并处罚金。

大陸警方執法是先拘再筆錄,而從拘→筆錄的時間可長可短,這也決定了酒駕人「人間蒸發」的時間長短。這段時間在拘留所,沒有手機無法與外界聯絡,被所有駕駛人視為畏途。不要以為他們跟台灣一樣「有關係就沒關係」喔,大陸可是玩兒真的。



於是現在大陸的酒駕,真的越來越少,在每一個都市統統一樣。

台灣呢?人權至上啊!現在還有人在怕警察的嗎?每個壞人被抓時都大叫警察打人,都比警察更兇更狠更囂張,而警察…也確實沒辦法對他們怎麼樣,只能輕飄飄開個紅單了事。萬一酒駕撞死人呢?沒事兒,做個筆錄就出來啦,沒事兒沒事兒!這就是人權啊台灣。

說實在的,我唾棄這樣的人權,以人權之名而謀私利的台灣。

喝酒的對策




於是大陸現在興起一種職業叫做「代駕」。

很有趣的一個行業,他們也是由手機聯絡而來,會在車的行李箱先鋪上浴巾,再擺上他自己的電動滑板車。等送酒醉人回家之後,他們再騎滑板車回去。可是大陸很大啊,有時騎到滑板車都沒電了,代駕還沒到家,那時就得自己再打車回去。這一趟就虧大了!於是代駕就有可能拒接遠CASE,但是沒關係,手機處罰你!現在呼叫代駕的軟體變成了雙方見面時才知道代駕的遠近,一旦代駕拒接,那麼客人就可以在軟體上給差評。代駕很在乎差評這東西,因為那代表了他將很難再接到新CASE,於是只好自呼倒楣也得代駕。

我在搭DD打車的時候就看著有人騎著電動滑板車,在路上急馳而走,於是就問了司機,才知道這些人原來都是辛苦的代駕。代駕們往往除了載回家之外,還會幫忙提行李,或是將醉客給扶進家門。


超速





若我告訴大家,「大陸人開車,國道上現在沒有人在超速的」,大概會被人噴到死為止。可是在大陸的高速公路上,無論你看到哪一款名車豪車超跑車,硬是不會超速,因為他們超速罰得很重。超速未滿規定限速50%,3分。超過50%,6分。

也許你會想,超速沒被抓到就好啦,在高速路上超速,誰不知道相機前煞車就好?我再告訴你,大陸的高速路上,現在越來越不用相機了。

不用相機,卻沒人敢超速,這是怎麼做到的?原因就在於他們的ETC系統。大陸的ETC不是像我們台灣這樣幾百公尺就浪費錢做一個,大陸只做在交流道的出入口。它們是上國道嗶一次,下國道再嗶一次,這樣就好,依里程而收費,順便抓超速。比如從A到B是200KM,那麼只要開車時間小於二小時,你就是時速一百。時間太短就是超速,當罰則罰,鐵証如山!所以現在在大陸的高速公路上,跑車有之豪車有之,卻很少聽到那種如雷的引擎聲,也很少看到逼車的。大家都慢慢地開,頗有一種悠閒之感。

現在台灣也有類似的設計,萬里隧道「進出不足57秒就開罰」,然後被罵到死,「政府開始搶錢了」、「無腦政府總是想著怎麼從百姓身上挖錢」。於是富少繼續炸隧道,撞死女友然後笑嘻嘻地繼續交新女友來撞死這樣。這就是台灣,請問台灣哪裡好了?

喇叭聲


十餘年前我到杭州去,很受不了當地開車人的習慣,就是愛按喇叭。他們好喜歡按,按的人就像在打招呼一樣,被按的人也不會氣兇兇的跑出來拿棍子打人,反正你按我,我就按回去,要不就按前面的,整個城市就在喇叭聲中慢慢入夜。

但這回去到上海,喇叭聲沒有了。友人告訴我,那是因為一樣罰很重!

上海跟北京現在採用很先進的聲納系統電子警察,對於按喇叭超過兩秒的車輛,不僅罰,還公開車牌在電子看版上。於是整個城市就靜了下來。
也許會有朋友覺得,「你舉例的都是大都市,大陸還是有些城市很吵啊!」對啦,我比的都是大都市,但難道台灣不能跟大都市比?難道我們要如此看不起自己嗎?拿台中跟大陸的小縣城比?好丟人。

「那麼喜歡大陸,那你就去大陸啊,慢走不送。」




寫到這,一定有人會噴我:「那麼喜歡大陸,那你就去大陸啊,慢走不送。」其實這就是台灣的刁民。見不得其他人說台灣的不好,只要聽到有人說台灣哪裡不好,這人就是賣台,就該滾到對岸去。這不是刁民什麼?憲法還保障我的言論自由呢,刁民們卻覺得自己無限高大上,居然可以趕對手走了?讓我弱弱的問刁民一句:你以為你自己是個什麼東西?台灣就是有你們這種刁民才會空有嘴砲而一事無成。

人都有追求更美好生活的權利。我在台灣住了四十年,有看到台灣快速進步年代,也有看到台灣空轉的年代。很不幸,台灣原地踏步是一件不爭的事實,我們周邊的國家都在進步,日韓就不說了,光是越南、菲律賓,現在都把台灣甩在腦後,五年前的東南亞跟現在的東南亞不可同日而語,可是五年前的台灣與現在的台灣…卻是令人不忍卒睹。廿年前,我們引進泰勞、馬來西亞勞,我們引進大陸新娘,但現在泰勞在哪裡?馬來西亞人也不再來台工作,人家的幣值遠高於台幣,而大陸新娘呢?不用想了,在台生活的大陸新娘拚了命地想要回去大陸。台灣是一個落後國家,在世界上已經是確定的事實,不遠的未來台灣將成為勞力輸出國家,大量的年輕人响往的是「到國外打工」────當年的泰勞,未來的台勞。




為什麼會這樣?記憶中的亞洲四小龍,大家就哈哈吧,誰還記得什麼四小龍啊?大家現在都講東協了!台灣為什麼會衰落至斯?就是刁民的關係。從陳水扁時代,因為政治上需要刁民與他共舞,所以有計畫地扶持刁民,不顧後果地扶持,但當刁民尾大不掉時,已經無力回天。刁民會覺醒嗎?不會,刁民只會覺得別人不夠愛台灣,只要是說台灣不好的,一律趕出去就對了。